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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陕西省物价局下发《关于保持我省电煤价格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明年省内煤炭产运需衔接年度电煤合同,价格维持在2010年的水平,所有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煤矿均不得提价,煤炭、电力企业不得以价格协商不一致为由而停止供煤或者停止发电。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
近日,陕西省物价局下发《关于保持我省电煤价格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明年省内煤炭产运需衔接年度电煤合同,价格维持在2010年的水平,所有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煤矿均不得提价,煤炭、电力企业不得以价格协商不一致为由而停止供煤或者停止发电。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指出,今年下半年国内市场煤价大幅上涨,而年底又刚好是国内煤炭购销合同谈判期,在市场煤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明年合同煤价上涨压力巨大。国家发改委为了应对通货膨胀,下发通知要求明年的合同煤价维持在今年的水平以缓解火电企业的经营压力,从而减轻上调电价的压力。虽然国家对于明年的合同煤价格作出种种要求,但是具体效果还要看通知的执行情况。 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相关通知之后,国内的主要产煤省份都作出了积极反应,近日山西省政府就要求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在煤电企业自主协商的基础上要求明年的合同电煤价格保持不变。陕西省则是由省物价局直接下发通知,要求明年所有国有及地方煤矿电煤价格不得提高,这样的话,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针对地方煤矿企业来说,地方政府的行政通知可能更具效率。 在陕西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中还提到,要重点查处违反合同规定、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和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对不执行电煤供应合同,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上面所提到的种种行为都是在之前合同煤供应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这次陕西省下发的通知中专门将这些行为单列出来,可以看出对于控制明年合同煤价和确保明年合同煤履约率的决心。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今年我国煤炭企业的经营业绩普遍较好,从煤炭上市企业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前三季度煤炭行业的净利润增长率在35%左右,所以说在明年合同煤价受到控制的情况下,国内煤炭企业的盈利能力不会受到太大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