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燃气行业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120次    时间: 2014-10-08 09:12:18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近年来,随着天然气在呼和浩特市各旗、县的快速发展,新建燃气工程数量逐年增加。为保证各旗、县的燃气行业监管到位,建设审批、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程序符合国家要求,呼市燃气管理处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我市燃气行业监管工作。 ..

分享到:

近年来,随着天然气在呼和浩特市各旗、县的快速发展,新建燃气工程数量逐年增加。为保证各旗、县的燃气行业监管到位,建设审批、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程序符合国家要求,呼市燃气管理处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我市燃气行业监管工作。
  首先,各旗、县行政区域内燃气工程的建设审批、施工监管、验收备案以及经营许可等工作,均由各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其次,各旗、县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工程建设审批时,须先取得呼和浩特市燃气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工程专业审查意见”,符合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方可批准建设;第三,在各旗、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由当地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其从事经营活动应具备的燃气设施和工程须全部验收合格;第四,各旗、县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保障城镇燃气安全。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