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三弃”问题取得初步成效
责任编辑:becryo    浏览:549次    时间: 2017-11-16 10: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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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前三季度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的通报。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电网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实现全年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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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前三季度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的通报。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电网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实现全年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仍面临很大压力。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弃水弃风弃光局面有所好转,可再生能源电力整体消纳水平逐步提高。弃水电量同比减少35亿千瓦时,西南水电水能利用率同比提高约2个百分点;弃风电量同比减少103亿千瓦时,弃风率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弃光电量同比增加14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

通报对完成好全年工作提出相应要求。

一是加大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力度。新疆、甘肃、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等地区要尽快扩大风电清洁取暖规模,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符合清洁低碳发展方向的风电取暖,并建立风电供暖合作机制。新疆、甘肃、内蒙古等限电严重地区要督促自备电厂企业参与系统调峰运行和消纳。四川、云南、广西要通过多种途径推进本地电能替代,提升本地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

二是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和跨省跨区交易。各区域电网要加强省间互济和跨省备用共享,统一调用区域内的调峰资源。电网企业要挖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能力,并优先输送可再生能源电力。有关能源监管机构要对跨省跨区电力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情况按年度进行监测评价。要扩大跨省跨区电力现货交易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具备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东中部地区要把本地区减少燃煤量与消纳区外输入可再生能源电力相结合,将本地区腾出的电力市场空间优先用于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

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与新建项目的联动机制。力争2017年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预警结果为红色地区要大幅降低风电和光伏发电弃电率,争取尽早退出红色限制;预警结果为绿色地区要确保风电和光伏发电弃电率不升高;加快建立水电投资消纳预警机制。2017年弃风率、弃光率超过5%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将视情况对该地区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予以核减和采取停建缓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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