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清:“双碳”目标下,以互联网平台经济思维打造“售电 +”业务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885次    时间: 2021-11-22 10:29:58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自2015年3月中发9号文发布以来,以“管住中间,放开两边”为主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序幕。六年来的风雨兼程,不仅推动了电源侧逐步走向全面竞价时代,售电侧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也纷纷跑步入场。截止目前,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全社会用电量已超3..

分享到:

自2015年3月中发9号文发布以来,以“管住中间,放开两边”为主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序幕。六年来的风雨兼程,不仅推动了电源侧逐步走向全面竞价时代,售电侧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也纷纷跑步入场。截止目前,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全社会用电量已超30%,8个省级现货试点分别结合自身特点作出了有益探索,试点地区范围也在今年进一步拓维。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电力交易中心陆续组建,并先后推进股份制改造,为我国电力市场塑造“多买多卖”的竞争格局和利益的公平分配不断筑牢体制基础。

在此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发电企业在发售两端适时的角色转变,无疑将成为关系市场化改革进程,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面对汹涌的改革浪潮和交易体系的巨变,发电企业的营销策略应该作出怎样的调整,才能适应市场的最新变化?在已经确立的“双碳”目标中,国有大型发电企业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应该如何转变,才能以此有效承接变革时代的发展需求?

在曾经参与国家能源局“十三五”电力规划,并完成21个省(区、市)电力市场方案设计的夏清教授看来,“带曲线”交易是此轮市场化改革的根本“红利”所在——只有按照发用双方达成的交易曲线进行中长期结算意义的交割,才能唤醒“沉睡”的用户资源,通过发输配用各个环节资产利用效率的提升,实现更低社会成本的低碳转型。发电企业在电力系统中的角色转换和赛道切换,特别是售电领域的模式创新,不仅事关企业的长远发展,更关系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领域的低碳化变革。

当前,我国能源电力行业正值碳达峰的“窗口期”和低碳转型的关键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处理好电量与电力之间的协同关系,同时,通过外部体制机制改革倒逼企业内部管理创新,实则成为碳中和语境中更加值得关注的路径。

“只有通过机制重塑价值,通过市场创造价值,才能最终实现和释放‘互动’创造的改革红利。”夏清说。

通过价格机制引导电力电量平衡,是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强大助推力。您如何看待现阶段的电力市场化改革?

夏清:以“管住中间、放开两边”为改革总方略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旨在通过竞争性环节的电量与电价放开,激励发售电买卖双方的直接互动;同时,通过具有时变性的节点电价信号,引导电网负荷在时空尺度的转移,实现源网荷的有效互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无论是国外较为成熟的电力市场运行模式,还是适应我国国情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电力市场,通过价格反映供需,并通过价格反向调节供需,应是市场经济中的底层逻辑和首要遵循。但是从我国8个现货试点地区长周期试运行结算的结果来看,现货市场已经沦落成为了仅具有电量偏差调节功能的定价机制——现货价格的峰谷价差比目录电价下的峰谷价差来得还要小,就是价格信号失灵最直观的表现。隐藏在表象背后的,还远不止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的衔接问题。

首先,在我国开展电力现货交易的省份中,由于中长期电量交易占比过高、“外来电”压缩市场竞价空间等原因,由部分电量竞争产生的节点电价并不是市场供需关系的全面体现,本应反映电能量时间价值的峰谷价差被不断弱化,引导需求转移的空间不断收窄;同时,普遍偏低的现货市场价格使不同地区间的节点电价差异被不断弥合,电能量在时空两个维度的价值均无法有效通过节点电价得以反映,由此也导致了储能、需求响应等围绕价格信号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

其次,相较于全电量竞价的结算意义交割方式,我国的发电市场主体则更加偏好于通过中长期物理交割来提前锁定电量,以此规避可能出现的电量损失引发的考核风险。

当前,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已成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导向之一。但降电价的前提,应是在用户的用电行为更加友好的基础上,对产生的红利进行再分配。一味单纯的降价只会令一个行业萎缩。电力行业作为一个重资产行业,只有通过价格信号把资产利用率提升,才能释放出真正的改革红利。

事实上,现货市场产生的节点分时电价信号,可以引导电网负荷在时间尺度上转移,实现用户资源从“无序”到“有序”的重组,进而使用户更加“友好地”利用发电资源的手段;另一方面,利用节点电价引导资源在空间上的优化配置,将进一步激励分布式、微电网等新型系统形态的多元化发展,并促进储能、多能互补等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迭代演进。

由此不难看出,如果没有体现时变性价格信号的曲线交易,市场化改革还没有走到真正意义上的电力平衡,资产利用效率的提升也无从谈起。在现货市场中,无论是交割方式,还是价格信号真实性的体现,都需要通过分解中长期合同曲线作为突破口,以化解市场化改革中面临的重重难点。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由调度分解曲线的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以成本导向形成的激励相容的市场建设需求,因为分时电价对每个电厂的回报是不一样的,对每个用户的用电价格也是不一样的。因此从长远来看,应该在现货市场开市前明确基于中长期合约的交割曲线,让用户选择适应自身电量对应的交割曲线,才能引导市场主体通过结算意义的交割获得更多的激励,进而释放真正意义上的改革红利。

当前,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方兴未艾,“双高”电力系统建设,更需要我们充分理解和处理好电力与电量之间的协同性问题,由此,才能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带动,使电力系统更好地适应和对接低碳时代的转型需求,实现对新技术、新产业的带动和促进。

此外,通过需求响应等手段产生的容量效果,能否反馈、并通过什么方式反馈给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这些与机制相关的体制改革是否能够及时跟进到位,都是值得所有改革“入局者”和“操刀者”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在“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中,发电企业如何顺利实现角色转换与赛道切换?

夏清:电力市场,尤其是电力现货市场的核心逻辑,一方面是使电能量的价格与价值,实现从粗放到精准的发现;另一方面,是促使电力电量平衡与电力投资向成本端靠近。这除了对传统调度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颠覆”,也为参与电力市场的发电企业打破既有营销思路开辟了新的价值空间。互联网经济中的“平台”思维,为售电业务的开展提供很好的借鉴,但同时,也意味着发电企业对市场的机理要有更深层次的认识。

售电侧作为本轮市场化改革的新兴领域,不仅实现了供需的融合与直接交易,提高了电力商品的效用,同时还促使发电企业从“后台”走向“前台”——在被赋予了定价权的同时,也拥有了选择用户的权利。随着我国售电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售电领域呈现出群雄逐鹿的新局面,“价低者胜、质优者胜”,已成为“多买多卖”竞争格局下,售电公司“争夺”客户资源的核心要领。但事实上,售电侧放开的制度红利还远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释放。

从售电市场的功能来看,根据不同用户的用电特性制定不同的价格菜单,通过价格信号将电力用户无序的用电行为组织成有序,并与电源侧形成互动,以提高发输配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改革红利的再分配,售电公司的价值才得以发挥。

从售电侧改革的制度安排来看,售电市场放开实际上形成了市场对输配电价格的有效制衡。因为过高的输配电价将激励分布式电源发展,从而利用市场的力量制衡反馈垄断环节的成本。有了这样的制度基础,分散式的自平衡与自调度,以及由“售电 +”衍生出的综合能源服务和能源大数据服务商等业态,才有了发展与实践的可能。

在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装机容量已经不再是发电企业市值单一维度的衡量标准——越靠近用户,就占据了越多的竞争资源。因此,发电企业应该迅速建立起自己的营销队伍,以“互联网 +”营销平台的思维开启新型电商化电力营销模式。

一方面,发电企业的售电公司可以凭借企业自身优势,利用物联网、“互联网 +”等信息技术手段,打造电力“拼多多”模式——通过更为贴近用户用电特性制定的差异化服务,如提供灵活的电力价格菜单,以“谁创造价值谁分享”的方式吸引更多用户的参与。值得注意的是,菜单电价并非是某一种具体的电价类型,而是目前适用于电力营销各主流类型的电价组合。科学合理的菜单电价能最大程度地创造不同类型用户的消费者剩余,同时,还可以激发用户潜能,成为源网荷互动的有效资源。

值得关注的是,在电力零售市场中,电量的分配与使用依然遵循“二八”定律——20%的用户消费了近80%的电量。同时,根据广东省2017年长协电量交易结果来看,省内1746家直购电大用户中有1739家电力大用户选择售电公司代理长协电量,占到交易电量的96.92%,售电公司代理大用户在广东省已经成为主流。因此,发电企业在从事电力营销工作时,除了建立以用户为导向的营销理念,积极下沉并融入市场外,还应建立“大用户俱乐部”商业圈,通过提供更贴近用户的个性化服务和信息共享,促进用户用能成本降低,并铸造以“共生、共赢、共荣”为价值导向的能源生态圈。

另一方面,发电企业在由传统能源企业向能源消费领域转型的过程中,依托分布式电源的发展,围绕微网等分布式能源系统研究增值服务的拓展与延伸,将用电咨询、用户节能服务等非核心技术、产品或运维服务,借用互联网思维等新方式加以修正改善,凭借深层次的电力增值服务延伸出的更高价值,成为能源价值链的“顶流”。毕竟在未来的发展中,电量将仅仅作为“互联网 +”营销平台的流量入口存在。

发电企业作为实现“双碳”目标和推动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力量,应以何种主动策略赢得发展先机?

夏清:“双碳”目标的确立,确实给能源电力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转型压力。如何将压力转化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不仅需要企业在商业模式上作出大胆创新,同时还需要企业根据宏观政策导向和经济形势树立明确的转型目标。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和有效监管体系的构建完善,在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将不再有行政垄断的存在,未来,唯有掌握能源生产、消费核心技术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企业需要通过融资、并购等手段,在产业链中进行高新科技的布局与孵化,并通过强大的产业链优势和创新机制的培育,进行技术价值的拓展延伸。

比如,在国家“光伏扶贫”等政策支持下,我国配电网中,以分布式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穿透率将持续提高;随着配电网在未来电网架构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农村也将成为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其中,光伏综合能源系统将成为实现多能互补、高效低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托。

围绕着新一代光伏产业衍生出的可再生能源转气、制氢,以及基于分布式电源与微电网发展的储能产业,在投资成本和运行效率等方面都表现出了良好的前景。相关产业技术的布局,都应是发电企业在下好转型这盘大棋中的应有之义。

再比如,从国际能源企业的转型路径观察,发电企业在综合能源供应服务的业务模式突破中,通过与产业链外的建筑材料、装备设备、软件开发等企业合作“联姻”,开拓了建筑能效评估与节能改造、智能家电与智慧社区的发展模式实践。这些经验不仅为我国智慧城市的打造,以及绿色产业的数字化发展提供了经验参考,同时也为发电企业向绿色能源“引领者”的迈进,提供了具有价值依据的发展模式。

当然,企业与外部形势变化的积极对接和主动拥抱,离不开企业内部的机制创新与突破。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这一外部环境倒逼下,以国企为主的市场主体能否根据市场变化,确立市场化法人地位、孕育出现代化企业制度,并通过混合所有制汇聚社会优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都是企业保持长久活力、实现在改革中引领、在市场中发展的根基所在。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