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4834号
2022-10-11近日,《浙江省电力条例》正式发布。条例提出:“新建500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的,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居民住宅和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确实无法避开需要跨越的,应当对相关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征收并给予补偿。电源、储能等项目业主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不得私自并网。”原文如下..
2011-06-25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文件以严厉的措辞再次重申彻查地方擅自出台优惠电价行为,“绝不姑息”私自出台优惠电价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发改委在文中停止了执行四川省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和川投电冶(黄磷厂)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政策。业内人士分析,这可能将对上市公司攀钢钒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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