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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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中国国际能源峰会同期专业展—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2016 China International Hydrogen and Fuel CellConference and Exhibition(CHFCE 2016)邀 请 函一、 前言1、氢产业正处于从工业原料向大规模能源开发利用的战略转折点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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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国际能源峰会同期专业展—

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

2016 China International Hydrogen and Fuel CellConference and ExhibitionCHFCE 2016

邀 请  函

一、 前言

1、氢产业正处于从工业原料向大规模能源开发利用的战略转折点

氢气的市场需求量持续增长

氢气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工业原料、产品及清洁能源,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冶金、燃料电池等各种领域。据persistence市场研究公司报告,2020年前全球氢气需求将增长27%,从2013年时的2553亿立方米增加至2020年时的3248亿立方米。亚太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氢气市场。特别是中国,由于原油品质较差,在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要求下,油品标准提高成为趋势,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加氢重整、加氢裂化技术应用成为我国石油炼化行业必然的技术选择,从而导致氢气的工业需求量持续增长;

氢气的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的逐渐成熟,为氢能源的广泛应用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据研究,国内氢气的产能可以满足数百万量燃料电池车的需求。氢气储运技术和加注技术近年来得到巨大突破,使得利用氢气的便利性接近目前的汽柴油。

燃料电池技术的成熟和经济性的改善,为氢能源的更大规模应用打开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进入新世纪以来,日韩、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氢能和燃料电池发展。目前国际燃料电池技术已经逐步成熟,经济性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其中,车载商用电池寿命达到6000小时,成本已经开始逐步接近金属动力电池的价格。在可预见的将来,燃料电池将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2015年亦被业内人士称为燃料电池的产业化元年

发达国家的氢能产业正从示范向大规模推广应用发展

德国到2023年,将建设400座加氢站,日本丰田公司宣布到2050年将不再生产燃油汽车,取而代之的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车,韩国、美国均有相关计划推进氢能和燃料电池的大规模应用。

综上,氢产业正处于从工业原料向大规模能源开发利用的战略转折点,未来发展空间巨大,相关产业链将得到长足发展。

2、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是国内氢能产业最主要的合作平台

为更好的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协会(筹)等机构,共同举办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这些组织的携手,将打通氢气、燃料电池、装备、汽车、石化等氢能源整个的产业链,将氢气的制备、储运、利用等多个环节完整整合,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此外,透过这一平台,我们还将梳理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技术和政策现状,向产业主管部门反映行业诉求,打破发展瓶颈,寻求更好的发展环境。

3、2015中国国际能源峰会回顾:  

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联合主办,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中国能源汽车传播集团(中国能源报)、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主办的“2015中国国际能源峰会暨及展览会”于201597-9日在京隆重举行。迎来了全能源行业的2200多名业内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内容涵盖电力、石油石化天然气、光伏、核电、新能源等众多领域,是我国能源与能源装备产业的全景式活动平台。同期展览会面积超过14000平方米。会议期间,中国机械联合会会长王瑞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李寿生,中国电力联合会党委书记杨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及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等能源行业负责人第一次公开聚首,盛况空前。开启了装备制造与能源产业的大协作之先河,制造能源装备---装备能源产业。装备先行,产业协作,促进能源产业大发展。

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将于20161128-30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与“2016中国国际能源峰会”期间同期举办。携手中国能源峰会的成熟平台,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必将取得圆满成功。

诚邀国内外有志于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应用的企业、科研机构、园区踊跃参展、参会、参观!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共同主办: 中国能源汽车传播集团(中国能源报)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承办单位: 中机联华(北京)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华氢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国际氢能协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氢能专业委员会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氢能发电装置专业委员会                      

媒体支持: 中国能源报、中国氢能源网,氢气网,中国燃料电池网

论文出版: Th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drogen Energy(国际氢能杂志)

三、会议展览时间地点:

         会议展览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8-29日

布展时间:2016年11月26-27日

         展览时间:2016年11月28-30日

         撤展时间:2016年11月30日(15:00—20:00)

四、参加理由:

1、国内权威组织举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全国氢能标准化委员会携手组织,共促产业发展,影响力深远。

2、国内氢能源与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平台: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展览暨大会不仅涵盖国内外氢能和燃料电池全产业链,更将与装备制造企业和能源企业无缝对接,行业巨头汇集,你的客户就在这里。

3、行业大咖汇聚:全国氢能标准化委员会、国际氢能协会携手组织,国内外行业大咖汇聚,共论产业发展。

4、与中国能源峰会分享海量观众资源: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展览暨大会与2016年国际能源峰会同期召开,届时将有逾30场能源领域专业会议举办、3000位业界专业人士出席。

5、顶级国际学术杂志助阵:本届大会优秀论文将在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drogen Energy(国际氢能杂志)的增刊中出版,《国际氢能杂志》是SCIEI双索引的行业顶级期刊,值得信赖。

五、参展范围:

制氢设备技术与氢气供应:氢气制造设备/技术,重整设备/技术,多种工艺制氢生产设备/技术(天然气蒸汽转化、甲醇裂解制氢、煤制氢、水电解制氢、化学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制氢公司;余氢供应企业;甲烷/丙烷/丁烷/甲醇,纯氢气,合成氢、混氢、汽油/煤油/溶剂油,氢气检测仪器。

氢气储运及相关设备:储氢槽/储氢罐,氢气感应器,分配器,储氢合金,储氢相关材料,氢气站设施,加氢/脱氢设施、输氢管线、泵、阀,特种运输车辆等;相关设备:气体涡轮/蒸汽涡轮,变频器/变流器,吸收式冷冻机,其它热处理技术,其它热能相关设备,纯净水制造设备,研磨机/分配器/混合器,清洁设备,熔炉/干燥炉/烧成炉,电脑辅助制造等.

燃料电池系统及成果应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碱性燃料电池(AFC),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MC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磷酸燃料电池(PAFC)、磷酸掺杂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BI-PEMFC);直接甲醇燃料电池(DMFC)金属空气燃料电池(MAFC)及其它燃料电池系统与制品;氢内燃机等;成果应用:通信基站(备用电源/应急电源)、交通运输车辆(汽车/叉车/电车)、手机及特殊市场,其他应用等。

燃料电池关键部件及供应技术:电极/催化剂,膜电极组,其它电池堆材料,气体扩散膜,隔离膜,热利用/热能技术,气电共生系统,散热器,加热器,热水储存槽,热交换器,供应技术:阀门/接头,化学氧化物,压缩机,纳米碳管,泵,送风机,其它相关产品技术;评估/测试/分析:单电池测试设备,电子负载仪器,氢器传感器,气体分析设备,分析软件 (结构、热力、电磁、流体、噪音),电特性评估装置,材料测验仪器,电池侧射设备;

综合展示:氢能基础设施,氢能专利及成果转让,氢能示范区,省市氢能园区,大学和研究机构等

六、参展费用及程序:

1、参展费用:

空地基本价(面积不低于36m2)

光地展区:  国际展区250美元/m2   国内1100/ m2展期  

普通标准展位3m×3m国际展区 2500美元/展期   国内:11800/展期    

参展企业若选择展位是双开口展位,加收20%的展位费用。

标准展位配置:包括展出场地、2.5m高壁板、楣牌制作、9平方米地毯、洽谈桌一张、

二把椅子、220v 电源插座一个、日光灯二支。

特别注明:展品运输、代表住宿等事宜,将以参展商手册为准。

2、参展程序:

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在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余款在2016年10 月20日前付清,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不再保留展位。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展台费用后,将发票与《参展手册》一并寄给参展商。参展商在报名参展后中途退出,参展所付款项不退。

七、广告及推广:

1、会刊与其它广告:

会刊除在大会期间广泛送给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观展客商外,还将通过主办单位途径发往国内外的业内系统及相关单位等。请参展商提供公司简介(限200字内)免费刊登在会刊上。

封面:20000元

封底15000元

封二/封三:8000元

内彩版5000元

黑白内页2000元

开幕式背景板广告位600元/㎡

现场馆前广告600元/㎡

文字版800元

门票背面广告:10000元/万张

参观证背面及吊带广告 15000元/万个

2、宣传与推广:

1)、通过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系统通知各会员单位前来参观采购,两大协会覆盖了制造行业和石油化工行业大部实力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重点企业合作交流。

2)、印制展览会参观券,寄往国内外广大厂商及相关协会,并在全国各大专业展览会上派发,邀请参展参观。

3)、纸质媒体推广:在国内外多种媒体做大量的宣传推广:《中国气体》《氢气简讯》《焊割气简讯》《中国能源报》《石油天然气》《中国压缩机》《中国化工报》《中国石化报》《中国石油报》《金融投资》《液化天然气》《深冷技术》 《气体分离》 通信产业网    中国汽车报、 氢闻天下、太阳能学报、电源技术、 星火fuelcell

4)、网络媒体推广:新浪网、北极星电力网、中国氢能源网,氢气网,中国燃料电池网、中国能源网、中国电池网、电动汽车网、中国液化天然气网、中国空分网等。

5)专业参观(采购)商邀请:

a)      通过定向邀请三大石油公司物资管理部及各大炼化企业,及研究院所采购负责人前来参观。

b)      特邀三大通信企业及其科研院所,各大数据中心前来参观采购。

c)      特邀五大能源集团及下属机构前来采购参观洽谈。

d)      特邀以下行业观众:

l  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企业;

l  石油行业、化工行业,钢铁行业、电子行业,多晶硅行业、玻璃行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

l  石化公司、炼化厂、石油天然气勘探公司、液化天然气化工厂、

l  能源、电力、石油、天然气、核电、燃气、炼焦、锅炉等观众;

l  新能源公司、军事军工、航天航空、通信基站、电信电网、船舶、电力、机械装备、电子制造、医疗、环保能源公司、相关政府机构等行业终端用户。

八、大会论文征集

展览会期间,同期召开“2016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大会”,大会征选论文要求如下:

1.论文内容要求:投稿论文要紧扣会议交流内容,能反映氢能与燃料电池当前技术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水平,投稿论文必须是本人原创并未在其他刊物发表且不要涉密。

2.征集论文格式论文全文要求: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6000 字(含图表),用A4210×297mm)版面,word 编排;论文书写顺序为: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150200 字)、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论文首页下方加注作者简介:包括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获得学位、现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 等。征文摘要内容递交截止日期为2016 8 20 日。

3、优秀论文评选和出版

大会成立论文评选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评选优秀论文在大会交流,推荐刊登在《国际氢能》(英国 ISSN:0360-31991976年创刊,全年12期,SCIEI收录期刊)杂志上,并给优秀论文颁发证书,会议所有论文均收入大会论文集。论文专家审稿费用、版面费到时统一收取。

九、联系方式:

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组委会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  邮编 100823

 话:010-82194945   010-51680631 13651156785  传真:010-82194914

联系人:杨安平   QQ :3305676377  

 箱:yanganping@vip.163.com

 址:www.chfce.com  www.energy-tech.com.cn

备注:

2016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大会同期召开,会议详情备索。  

  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客户合作协议(赞助、参展协议)

单位名称

(乙方)

(中文)

(English)

单位地址

(请填写单位地址)

邮编:(必填)

联系人

(必填)

职务:(必填)

传真:(必填)

电  话

(必填)

手机:(必填)

邮箱:(十分重要,发送重要文件)

一、乙方确定参加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并选择以下的服务项目

演讲

会议名称

演讲时长

备注

(请填写参与演讲的会议名称)

20分钟

(如能确定演讲题目和人员,请注明)

展览: o光地  o标准展位  

参会名额:      

展位面积:       平方米

展位号:          

活动列名

宣传回报

列名的活动名称:              

列名形式:          

专访          次   软文      

广告

会刊广告:            

胸牌吊带:            

其他广告:                    

展品分类

氢能与燃料电池设备与技术

o制氢设备技术与氢气供应

o燃料电池系统及成果应用

o评估/测试/分析设备

o氢气储运及相关设备

o燃料电池关键部件及供应技术

o综合展示

二、上述服务项目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三、相关约定:

1.   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        日前,乙方将合同总价款的50%即       元汇至甲方帐户作为参与活动的定金,剩余的50%款项即       元,于2016年     日前汇至甲方账户,作为参加活动的最终确认。            

2.   会议相关的事宜详见《大会手册》

3.   展会有关运输、装卸、住宿、票务等事宜详见《展商手册》。

4.   乙方参加会议如需分发资料,设立广告内容,需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如违规,组委会有权取消乙方参与活动的资格,已缴费用恕不退还。

5.   参展品必须如招展书所列且符合主题,展品不得超过承租范围以外,如违反上诉规定,对于现场零售玩具箱包礼品等所有与展会无关展品,组委会有权没收并取消乙方参展资格,已缴费用恕不退还。

6.   压力容器——乙方如带进馆,必须填写好表格报主办单位并提供详细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核并获准后方可进馆。参展单位必须切实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放置在指定地点。如果因保管和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等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

7.   未经主办方同意,参展商不得私自把承租面积部分或全部转让、转租任何第三方。            

8.   在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内付清合同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以实际需要调整安排,乙方须予以配合。

9.   活动期间,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权益损失,由承保机构负责,已缴费用恕不退还。

10.  双方对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有效。合同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中机联华(北京)会展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开户名称:中机联华(北京)会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北京惠新西街支行

开户账号:3524  0188 0000 91024

联系人:杨安平  010-82194945   13693664805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2016 年   月    日  

         







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补充条款

l   “展览会”2016中国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展览暨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单位”—中机联华(北京)会展有限公司,“参展单位”—根据本合同获得承办单位分配展位的公司或个人。“展品”—参展单位展位上的参展物品。“展位”—分配给参展单位的场地和在上面搭建的展台。“展馆”—展厅以及与展览有关的场地或房间。“指定服务商”—在展览期间,被展馆经营者或承办单位雇佣,对展位进行搭建、装配或其它工作的个人或公司。

l   展览会将于2016年11月28-30日开放,在此期间展位和展品不得被撤出或遮盖,并且必须有参展单位人员在场。参展单位须以承办单位提供的参展合同的形式申请展位,并如实详细地填写包括展品在内的详细情况,当承办单位签署确认后参展合同即告生效。

l   承办单位会提前在展商手册中向参展单位通知展馆接收展品和其它物品的日期和时间,搭建展位、拆除展位和撤出展品和其它物品的日期和时间。进馆、撤馆、搭建和拆除如需延长到超过承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取决于展馆是否可以提供,并且相关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所有物品必须由承办单位指定的进出口进出。展商手册中包含了各项规定,展位搭建和拆除,以及申请水、电、气、电话、家具等设施的表格,这些表格需发送给指定服务商,参展单位须遵守展商手册中的各项规定。

l   所有展位和设备必须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包括防火安全在内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展馆经营者的规定,同时必须在搭建之前向承办单位提交计划并获得批准,这些可能被政府或其它管理机构所要求的有关展位搭建和展品安全的预防措施需由参展单位实施并且承担费用。展位搭建,不得被承办单位认为会阻碍空地和通道处的光线或视线,或阻塞通道,或影响其他参展单位的展示,展位号必须被显著地展示。

l   参展单位不得切割或破坏地面、墙面或展馆结构的任何部分,在未得到承办单位事先的书面许可时,展位内部的任何装置不得固定在天花板、地面或展馆的其它部分,不得违反政府主管部门的法规。参展单位对由于他或他的雇员、代理、邀请人员或物品所造成的对展馆或其它方的损害承担责任并全额赔偿。承办单位根据法律承担作为展览和相关活动承办单位的责任,但此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扩展到由另一方造成的对观众、参展单位或物品的损害。

l   用于搭建、布置展位的材料必须是不可燃材料。参展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展位上有裸露的灯泡或油灯,爆炸物、引爆物、可燃的、具有危险性的或可能引起反感物品或材料。只有参展申请时声明的展品才能在展位上展示,任何不被承办单位许可的物品和材料必须移出展馆。

l   视听设备或其它机器,只有在噪音音量足够低,而不影响或引起观众和其它参展单位的不快的情况下,才能被允许使用。承办单位有权判断噪音的可接受音量。

l   宣传促销活动必须在展位内进行,不允许在展览场所的其它地方进行。宣传单和其它印刷品只能在参展单位自己的展位发放。参展单位不得在展馆的其它部分粘贴、展示、或散发广告宣传品。承办单位有权制止参展单位不合适的宣传促销活动,由此承受的损失,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l   展馆内提供普通照明,展览指定了搭建服务商,对于参展单位可能在展位上需要的额外用电、用水或压缩空气等,每位参展单位都将获得报价单。参展单位在没有获得承办单位或展馆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连接或妨碍展馆里的电、水、压缩空气或其它设备,展馆内不允许其它电气服务商工作。承办单位、展馆经营者和他们的指定服务商有权进入任何展位进行安装、检查、测试、修理、更新电气设备或移除故障设备。

l   如果任何参展单位或个人将视听设备或其它电子设备带进展馆,用来播放或接收声音、图像或文字等,必须自行事先确认已经获得了版权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的所有许可,承办单位不承担这方面的义务,也不承担因为他们没有这样做而可能导致的责任。

l   承办单位拥有编辑和发行展览会刊或展商名录及展品清单的独享权;拥有印刷和散发请柬和入场券的独享权,只有这些请柬和入场券才在本展览中有效。展览会的现场广告和会刊、门票和拎袋上的印刷广告只能由承办单位提供。

l   如果因为展览需要、展馆经营者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或因为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承办单位保留对本展览的日期、地点、布局、或分配给参展单位的展位位置作调整的权利,不应使参展单位有权拒绝接受本合同的有效性,承办单位不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分配给参展单位的展位出现任何错误,承办单位会尽力安排替换展位,但不对此作出保证。

l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对任何参展单位、参展单位的雇员或代理、或其他人的展品或财物的安全承担责任;不对因为偷窃、火灾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不对因为展览场所的缺陷、火灾、暴雨、暴风、洪水、闪电、全国紧急状态、劳工争议、罢工、停工、社会骚乱、爆炸,停电、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破坏或损失负责;不对由于类似事件的发生,本展览被阻止、延期、放弃、受限制,或展览场所的全部或部分因此无法举办展览,或原先提供给参展单位的服务或设备因此无法被提供,或参展单位因此受到的其它损失承担责任。参展单位应该通过投保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免受损失。在这些情况下,承办单位有权保留和获得已支付和根据本合同规定应付而未付的所有款项,或承办单位认为是合理的那部分款项,参展单位不得要求承办单位承担损失。在另行安排或推迟展期、使用其它展馆、或承办单位认为是合理的并且能使展览进行的其它方式,除了因为这种另行安排可能会对展位的原定位置和尺寸造成一定影响,本合同的条款不受损害,并且合同对各方有约束效力。

l   在特殊情况下,承办单位有权对这些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进行适当的修改、增加、改进或撤销。但这些修改、增加、改进或撤销并不免除任何本合同中规定的参展单位所需承担的义务。

l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合同双方如在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过程中产生争议,都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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