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浙江大学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hylng    浏览:1809次    时间: 2014-02-07 1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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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对党政人才资源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抓好党政后备干部的基础和源头,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央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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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对党政人才资源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抓好党政后备干部的基础和源头,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精神,辽宁省委组织部决定,2014年继续从浙江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辽宁基层一线工作。
   今年选调的浙江大学毕业生应为辽宁生源,基本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
   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生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五是本科生毕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有志参加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应届毕业生,经本人自愿报名、学校资格审查后,填写《2014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根据已公开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情况,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
   请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辽宁籍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于20141151700前将填妥的《2014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12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贴好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交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交高老师处(玉泉永谦活动中心B205),同时将填好的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以及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用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到gmh@zju.edu.cn(邮件标题注明:辽宁选调+院系+姓名)。如有疑问,请咨询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24-23128933(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邮编:110006)或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0571-87951475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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