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提输配分开试点 电改艰难推向第三阶段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786次    时间: 2011-06-10 1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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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电力体制改革停滞多年之后,被长期搁置的输配分离改革再次被提上了重要议程。   在6月3日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由发改委牵头,“加快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完善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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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电力体制改革停滞多年之后,被长期搁置的输配分离改革再次被提上了重要议程。

  在6月3日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由发改委牵头,“加快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完善水电核电可再生能源电价格形成机制,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择机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非常重要。”电监会一位人士对记者说,输配电价改革这几年争议很大,甚至业内有相当的声音认为应该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去掉输配分开,维持目前电网输配一体化的格局。但显然,国家有关部门在慎重研究之后,仍然决心继续推进以2002年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又称5号文件)为指导方向的电力体制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备受关注的电网主辅分离工作也已取得重要进展。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的辅业将被剥离重组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将于今年底之前挂牌。

  “2003年5号文件确立的改革方向,目前有明确结果的只有厂网分开,其他改革推进都非常艰难。现在随着主辅分离的工作即将完成,电改向第三步,也就是输配分开推进是顺理成章的。”上述人士说:“但这个工作仍然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输配分开的一个关键是要搞清输电电价和配电电价的真实成本。因此首先是对输配电价进行独立核算,再择机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

  输配分开再启

  输配分开被视为厂网分开、主辅分离改革之后,电改的第三步

  重启电改,引起了市场派人士的热烈回应。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计划经济和垄断体制具有先天的劣势。电力行业由于其特殊性,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市场竞争,但是必须打破当前的电网体制,引入竞争,最终实现“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否则,如果继续沿用当前的体制,包括终端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以及政府在内的所有主体都将被这一体制所拖累。

  按照“5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上网电价应该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

  “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后,输配电仍统一由电网管理,这无疑模糊了电网的真实成本,影响了下一步更为关键的电价改革。”上述电监会人士说,只有输配分开,才能打破电网作为单一购买方的现有市场格局,形成购电方和发电方的自由选择。

  所谓输配分开,就是将输电和配电环节从资产、财务和人事上分拆,输电环节由电网管理,而售电环节,将把地方供电局改组为多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再辅之以购电大户与电厂签订直供合同,把配电网的建设运行下放地方。

  事实上,输配电分开也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原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曾如此强调输配分开的重大改革意义:“输配分开是全面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纲,纲举才能目张。没有这一步,厂网分开的效果就不会充分显现,也很难建立一个有效的电力市场体系。”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认为,厂网分开有力地促进了发电装机容量增长,也使电站的造价大幅度降低。而大客户直接交易将有助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市场的发展。在市场化问题上,只能向前,不能后退。后退只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而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则建议,将配电部分交由地方投资,“地方的设施由地方来投资,这样地方政府才会真正关注投资回报,否则现在所提的包括需求侧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地方政府都不会积极性配合。”

  输配分开难题

  输配分开争议很大,不少人认为分开也解决不了电网垄断的难题

  “早在2006年的时候电监会和发改委就曾下达文件要求各地测算输配电价,并已准备在华东电网以及广东电网首先实行输配电价格改革,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现。“上述电监会人士说。

  事实上,直到现在,输配的独立核算仍没有成功推进。

  在该人士看来,电网在此事上的消极不配合态度是输配电价改革难产的重要原因。

  在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国家电网一贯反复强调的是‘改革要稳步推进,不能急于求成’,而其中一个潜台词便是不同意输配分开。

  “输配分开涉及到电网企业资产、调度体制的大调整,从电网公司的角度肯定不愿意把配电网的资产分离出来给地方。”上述人士说。

  按照5号文件的改革方案,作为输配分开的准备工作,应该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发电企业向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从而在受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然而,此前曾在东北等地开展的直购电试点工作进展并不顺利,也使得业内人士将矛头指向了电网。

  事实上,对输配分开表示反对的不仅有国家电网。去年12月,代表电力企业利益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发布了《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其中也公开提出建议:“基于电力体制现实情况考虑,“十二五”期间输配不应分开,因为这无助于垄断问题的解决。”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对此认为,配电环节是垄断的,输电环节也同样垄断,即使分开也改变不了这个现实。需要牢牢抓住发电环节和用电环节这两个存在竞争的环节。

  而电力专家林伯强也持类似的观点。在他看来,即使拆分电网公司也未必能从真正意义上破除垄断,反而是增加一批新的垄断机构,其可能的后果是拆得越多,成本越高,难以扭转电价上涨,更可能导致电网调度和安全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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