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七部门联合打击盗窃燃气行为
责任编辑:zoko    浏览:899次    时间: 2015-05-12 10: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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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野蛮施工造成燃气泄漏、盗窃燃气酿成安全事故,这些行为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平顶山市七部门近日联合出台规定,严打破坏燃气设施和盗窃燃气行为。目前平顶山市生产、生活的主要气源为天然气,具有无毒、无色、易燃、易爆的特点,由天然气泄漏造成的安全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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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施工造成燃气泄漏、盗窃燃气酿成安全事故,这些行为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平顶山市七部门近日联合出台规定,严打破坏燃气设施和盗窃燃气行为。

目前平顶山市生产、生活的主要气源为天然气,具有无毒、无色、易燃、易爆的特点,由天然气泄漏造成的安全事故危害性极大。之前,平顶山市曾出现过因野蛮施工或盗窃燃气造成的燃气安全事故,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根据平顶山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发改委、市安监局七部门联合出台的《平顶山市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及盗窃燃气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拆除和移动燃气设施和燃气设施安全标志,建筑单位在开工前,应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如果有重要燃气设施,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规定明确,在公用燃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绕越计量装置用气、擅自改装和移动燃气计量设施造成少计量或不计量的行为均属盗窃燃气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破坏燃气设施、盗窃燃气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和个人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因盗窃燃气行为造成燃气设施损坏、大面积停气等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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