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西安青城小区收房须购买天然气报警器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666次    时间: 2015-08-05 13:13:25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今年年初,西安市长安区的青城小区竣工,业主们陆续装修入住。在收房过程中,业主们被要求必须购买天然气报警器,否则物业不给水电气卡。 业主:报警器价高得离谱 刘师傅家住青城小区,今年2月新房完工,随后业主们陆续装修入住。 今年4月底,刘师傅装修完成后准..

分享到:

今年年初,西安市长安区的青城小区竣工,业主们陆续装修入住。在收房过程中,业主们被要求必须购买天然气报警器,否则物业不给水电气卡。
   业主:报警器价高得离谱
   刘师傅家住青城小区,今年2月新房完工,随后业主们陆续装修入住。
   今年4月底,刘师傅装修完成后准备搬过来,办理手续时物业要求必须交398元购买一个“可燃气体探测器”,否则不能领取水卡、电卡和天然气卡,青城小区很多业主对此表示不满。
   业主孙先生说,要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可以理解,但这东西不值这么多钱。“网上几十块钱到百十元的都有,强行卖给我们398元,这价格也太离谱了。”孙先生气愤地说,物业工作人员说是长安区天然气公司让收的。
   7月19日上午,十多名业主聚在一起,一业主拨打西安市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6677,客服人员表示:“我们只是推荐购买,不会强制。”随后,华商报记者再次拨打该热线,得到同样答复。
   一名业主将华商报记者带到家中,指着厨房里的一个白色“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表示,物业要求强制安装的就是这个,交了钱之后她将报警器拿回来,自己挂到墙上并通电,也不知道安得对不对。
   天然气公司子公司和开发商签了合同
   管理青城小区的是陕西原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该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购销合同”,购买方(甲方)是陕西荣和置业有限公司(小区开发商),销售方(乙方)是西安惠众燃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其中提到,甲方购买乙方经销的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共计1600套,并由乙方提供免费安装服务。
   物业姜经理表示,物业只是代收代缴,最终费用将交给西安惠众燃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是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开发商和天然气施工单位的合同中就已经把报警器购买一事约定了。“所有的和天然气有关的施工,我们都得听天然气公司的。”华商报记者网上查询发现,西安惠众燃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是西安市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