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指导意见 三年完成主城区的天然气转换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095次    时间: 2015-09-17 11: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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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尽快提高我市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改善环境质量,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天然气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完成全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建设及主城区天然气替代工作,确保实现3年完成主城区天然气转换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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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提高我市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改善环境质量,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天然气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完成全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建设及主城区天然气替代工作,确保实现3年完成主城区天然气转换的目标。

逐步以天然气替代高污染工业燃料

《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市天然气利用工作到2017年的具体发展目标:建设完成我市主城区环城主干网和到达各区市县、先导区的主干供气管线,以及与用气负荷相配套的城市配气管网。长海县根据需要建设LNG卫星站;主城区(不包括旅顺口区)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5%以上,其他区市县城区居民气化率达到60%;鼓励发展天然气出租车、液化天然气公交车和天然气小型车,加快推进加气站建设;针对主城区燃煤小锅炉的拆炉并网和沿海不宜燃煤供暖区域的特殊需求,结合燃煤锅炉治理情况,设立天然气供暖示范区及示范项目;针对适宜开发分布式热电冷联供系统的东港商务区、金渤海岸现代商务服务区、凌水商务区、小窑湾国际商务区、普湾新区商务服务区和钻石海湾商务区等沿海高档商务区,以及全市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建,开展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建设大型燃气热电联产电厂解决城市供热的研究工作。针对供热需求大及环保要求高的城市中心区,在条件具备时启动实施热电厂煤改气及建立天然气供暖示范区;全面加快天然气替代工业燃料工作,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产业基地、重点工业领域开展利用天然气替代燃料工作,逐步以天然气替代现有燃油、燃煤、石油焦等高污染工业燃料。

3年完成主城区天然气转换的目标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我市将加快完成全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建设及主城区天然气替代工作。市建委负责全市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规划编制、相关建设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协调工作。市建委、国资委按照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旅顺口区)燃气管网建设改造规划,加快市燃气集团企业重组、建设资金筹措、开展工程建设等工作,确保实现3年完成主城区天然气转换的目标。

与此同时,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区域。相关区市县、先导区负责本区域的天然气利用工作,按照减少环节、规模经营、降低成本的原则,合理选择城市管网建设运营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区域天然气管网建设和天然气替换工作,提高本区域天然气利用量。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市交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对政府采购的新增公交车优先采用天然气汽车。同时,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对非政府采购天然气公交车辆的企业给予补贴的机制,出台天然气公交车采购补贴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引导公交企业推广使用天然气公交车。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天然气出租车发展计划和政策,按照天然气利用总体规划和蓝天工程要求,加快推动天然气出租车的发展。

此外,要加快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优先规划建设城市公交配套加气站,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加气站建设,满足天然气汽车发展的需求。同时,还要加快天然气替代工业燃料;积极推动天然气采暖和热电冷联供;研究重点区域的热电联产燃气改造。据悉,为推动天然气利用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市政府将研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并整合市政府节能减排、燃煤锅炉房拆炉并网、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为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燃煤供暖锅炉改燃气、分布式热电冷联供、工业燃料替代等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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