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实施情况一览
责任编辑:becryo    浏览:2826次    时间: 2017-10-10 2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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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距离8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将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已有一段时间了,全国各地的执行情况各有不同,部分省市尚未有相关文件出台;部分省市根据国家文件进行了明确部署。现将部分省市的价格文件中的要点摘录出来,供读者参考。 南通下调市区非居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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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8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将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已有一段时间了,全国各地的执行情况各有不同,部分省市尚未有相关文件出台;部分省市根据国家文件进行了明确部署。现将部分省市的价格文件中的要点摘录出来,供读者参考。

南通下调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2017年9月29日,从南通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物价局决定下调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36元/立方米下调为3.234元/立方米;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的车用燃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90元/立方米下调为3.77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蚌埠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0.12/

2017年9月29日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安徽省物价局统一部署,蚌埠市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21元下调为3.09元,每立方米降了0.12元。此举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为用气企业年减轻成本2000万元。

重庆主城区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下调0.11/

2017年9月29日获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重庆市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主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非居民用气(含工业用气、CNG原料气、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14元/立方米下调为2.03元/立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天津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下调0.1/

2017年9月29日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天津市决定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由2.00元降低为1.90,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77元降低为2.66元,集中供热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37元降低为每立方米2.26元。燃气经营企业结合购气价格和用户用气量情况,可在不超过调整后的价格基础上,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金华市非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0.12/

2017年9月28日获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金华市区制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现行3.30元/立方米调整为3.18元/立方米。此销售价格是最高销售价格,经营企业不得突破,但可视其成本及经营情况适当下浮。继续执行煤改气用户气价优惠政策。所有煤改气用户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每立方米0.60元以内。

乌鲁木齐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0.12/

2017年9月27日获悉,日前,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9月25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将执行降低后的销售价格。根据通知规定,首府非居民(工业、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0.12元/立方米,由2.39元/立方米降低为2.27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降低0.12元/立方米,由3.06元/立方米降低为2.94元/立方米。

枣庄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0.12/

2017年9月18日,枣庄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及《关于调整车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降低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和车用管道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自9月1日起,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92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80元。自9月19日起,车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4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34元。

贵州省非居民用气价格降0.12/

2017年9月18日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调天然气跨省长输管道价格的通知,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降低天然气销售增值税率的政策规定,贵州省基准门站价格由1710元/千立方米下调为1610元/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降价执行时间与上游门站价格降价执行时间同步,均从9月1日起实施,总体降价额度在0.12元/立方米以上,全年可为非居民用户减轻用气支出约5400万元。其中,属于省级定价区域的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的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从2.98元/立方米降为2.86元/立方米,涉及十余个县、区。其余通气城市将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在9月20日前制定公布当地非居民用气降价文件。

山东省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2017年9月14日获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2号)要求,结合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销售、增值税税率调整等情况,山东省决定同步降低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省内各天然气管线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0元。胜利油田供东营市天然气返输气门站价格等额降低。最新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中石化、中石油供山东境内天然气输气干线基准门站价格表

单位输气管线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
中石化中济、安济、宜宁线2.0932.13
济青、胶莱、胶日、淄莱线2.1482.13
其中:中石化销售用户2.0932.13
中石油平泰线、冀宁线1.61.92
中沧线1.691.92
沧淄线1.7612.07
泰青威线(潍坊以西)
(含淄博联络线沣水站、莱钢支线)
1.872.13
泰青威线(潍坊以东)(含日照支线)1.972.13

聊城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降0.12/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及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聊城市物价局决定降低聊城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75元调整为2.63元,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50元调整为3.38元。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9月20日起执行。

安丘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08/

2017年9月14日获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天然气输配气价格的通知》,安丘市对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自2017年8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由3.21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3.13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的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据燃气部门统计,安丘市城区非居民用户年用气量约为0.1687亿立方米。本次销售基准价格下调后,将为城区用气企业降低企业成本约135万元。

银川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11/

2017年9月14日获悉,根据银川市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银川市各燃气企业销售的天然气价格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下降0.11元,具体价格如下:

(一)工商业用气及其它用气价格为:1.95元/立方米。
(二)集中供暖用气价格为:1.80元/立方米。
(三)车用管道供应的天然气批发价格为:1.86元/立方米;零售价格为2.77元/立方米,上下浮动不超过5%。

此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的时间从2017年9月13日起实施。

河南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0.1/

2017年9月3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省管道天然气非居民基准门站气价每立方米降低0.1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91元。

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按照河南省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30亿立方米估算,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3亿元。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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