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分阶段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给予低收入群体适当补贴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203次    时间: 2019-04-08 1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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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然气(煤层气)是优质清洁能源。山西作为全国煤层气资源大省,近年来煤层气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成为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引领者。如何将山西省的天然气资源用足用好,有效保障民生用气,打破制约天然气(煤层气)协调稳定发展瓶颈,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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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煤层气)是优质清洁能源。山西作为全国煤层气资源大省,近年来煤层气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成为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引领者。如何将山西省的天然气资源用足用好,有效保障民生用气,打破制约天然气(煤层气)协调稳定发展瓶颈,全面提高供给侧质量,加强需求侧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44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已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煤层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构建供应多元、管网布局完善、储气调峰配套、用气结构合理、运行安全可靠的天然气(煤层气)产供储销体系;加快推进煤层气产能建设,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充分利用天然气(煤层气)等各种清洁能源,多渠道、多途径推进煤炭替代和清洁取暖。并在扩大资源有效供给、提升输配保障能力、促进消费结构优化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

   推动大同煤制天然气项目开工

   为加大省内煤层气增储上产,争取天然气资源供应,《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加大省内煤层气增储上产。进一步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加快推进宁武南、榆社东、武乡南、寿阳等区块提交探明储量,重点推进沁南、马必东、柿庄、大宁-吉县、临兴、石楼西等区块产能建设,尽快投产达效。落实煤层气产业政策,鼓励“就近利用、余气外输”,提高煤层气在省内市场消费比重,增强自主供应保障能力。

  加快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和煤制天然气利用。依托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太原、长治、吕梁、临汾、运城5个焦化产业集聚区一批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跟踪协调服务,推动大同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开工建设。

   同时,积极争取天然气资源供应。进一步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企业的战略合作,鼓励上中下游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提高国家过境管线天然气下载量。鼓励企业对工业锅炉、窑炉实施双能源、多能源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可中断工业用户和可替代能源用户,增加天然气(煤层气)淡季消纳能力,提升旺季应急调峰能力。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取暖、公交出租车、公共福利机构、商业服务业等涉及民生领域用气。

  重点推进省际联络线建设

   为提升我省天然气输配和保障能力。《意见》提到,要优化省内管网布局。加快完善省级管网与国家干线、煤层气气田、城市管网连接,优化管网布局,扩大管网覆盖面。加快管网改造升级,实现系统压力等级匹配,推进管网互联互通。

   进一步加快省际管网建设。重点推进五台—阜平、阳泉—井陉、吉县—宜川、鄂安沧山西段等省际联络线建设,加快与沿海LNG接收站联通,推动实施地下储气库战略合作,实现与国家大型储气设施互通。支持通过购买、租赁、合建等形式,参与沿海LNG接收站建设项目。

   统一规划、统筹布局储气设施,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合资合作建设储气设施项目。按鼓励和支持供气企业、城燃企业和市县政府通过自建、合建、租赁储气设施和购买第三方储气调峰服务等方式落实储气责任。到2020年,供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燃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各地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

   探索山西煤层气交易中心建设

   建立上下游天然气(煤层气)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形成合理的峰谷天然气(煤层气)价格机制。落实省内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分阶段稳妥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加强天然气(煤层气)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合理核定输配定价成本,科学制定省内输配价格。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建立天然气(煤层气)监测、预测和预警机制,研判市场运行变化趋势;全面实行天然气(煤层气)购销合同制度,加强产供需衔接;建立天然气(煤层气)稳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建立省内管网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机制和监管体系,完善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探索创新管道设施运营模式。逐渐分离省内天然气(煤层气)管网企业的销售业务,分步推进管输和销售分开,实现省内企业管网业务独立。

   同时,将加强与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合作,探索山西煤层气交易中心建设。引导省内煤层气等资源逐步纳入交易中心公开交易,鼓励符合资质的市场主体进场交易。建立完善各层级信用体系,对合同违约、供应保障不力的市县政府和企业,按相关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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