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湖州燃气等3家企业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补助资金的公示
责任编辑:cnlng    浏览:1114次    时间: 2022-05-25 10:58:07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湖州燃气等3家企业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补助资金的公示根据《关于市本级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市本级范围内城市燃气企业因未调整2021年供暖季居民用气价格产生的购销差价亏损,政府按照亏..

分享到: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湖州燃气等3家企业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市本级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市本级范围内城市燃气企业因未调整2021年供暖季居民用气价格产生的购销差价亏损,政府按照亏损额的80%予以补助,根据企业申报,湖州燃气可获补助12920064.69元,湖州港华可获补助6709219.23元,南浔新奥可获补助2836134.5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8日,共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财政局联系人:张翔,电话:0572-2150189;

市住建局联系人:王桂宝,电话:0572-2155105。

附件:湖州燃气、南浔新奥、湖州港华2021年度采暖季居民用气价格分月分档用气量及亏损申请

关于给予湖州燃气等3家企业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补助资金的公示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