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困境受重视:李克强张高丽马凯分别批示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036次    时间: 2014-09-23 10:34:22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煤炭产业的困境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记者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分别就煤炭脱困做出批示,肯定煤炭在我国能源安全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要多策并举、综合施策、统筹解决煤炭行业困难和问题。   煤炭脱困进行时:限产量、限进口、调..

分享到:

煤炭产业的困境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记者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分别就煤炭脱困做出批示,肯定煤炭在我国能源安全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要多策并举、综合施策、统筹解决煤炭行业困难和问题。

  煤炭脱困进行时:限产量、限进口、调考核机制

  煤炭产业的困境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记者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分别就煤炭脱困做出批示,肯定煤炭在我国能源安全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要多策并举、综合施策、统筹解决煤炭行业困难和问题。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在9月20日“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2014年年会暨高峰论坛”上介绍,今年7月中旬以来,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由多部委参加的煤炭行业脱困联席会议制度,连续组织召开十多次煤炭行业脱困联席会议。

  近期,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环保部等连续出台《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并同步开展煤炭税费调研,清理涉煤收费等。

  综合各方信息,多部门推动的煤炭脱困政策集中在“控制煤炭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煤炭进口、建立煤矿退出机制、调整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加大金融支持”等方面。

  限制煤炭超产稳定价格

  控制煤炭产量被认为是解决供大于求矛盾的关键。按照发改委的要求,今年后四个月国内煤炭应减产12%,全国产量才能减少1.5亿吨,以达到稳定价格的目标。神华、中煤、同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已经先后表态减产。

  但企业面临的问题是,减产可能带来市场份额的下降。有的煤炭企业甚至提出:“宁降价不丢市场”的口号,一些企业仍采取“以量保价、让价不让市场”的战略。

  在9月4日召开的煤炭脱困视频会上,发改委负责人指出,从各地区和各煤炭生产企业来看,控产意识不强,大局意识不够,无证开采、超能力生产、未批先建的产量不低于4亿吨。

  发改委负责人在视频会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限产方案,严格制止超能力和无证非法生产,产能核定和公示制度必须到位。各企业务必于9月底前在中国网、煤炭网、煤监局网、煤协网站进行网上公示产能,接受政府检查和公众监督。

  在9月底之前,不能完成生产能力公示和按产能组织生产承诺的煤矿,暂停其建设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暂停核增产能,同时依法依规限制其生产。

  国家鼓励企业直接公示产能,对于少数弄虚作假、不诚信企业要采取从严问责的办法,弄虚作假多少产能,就核减多少产能;对于恶意弄虚作假、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加倍或者至少按弄虚作假产能进行双倍核减产能。

  凡未经批准、未经核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的煤矿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否则均按非法生产查处。凡应核未核的产能,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给予核定到位。一律停止审批新建30万吨以下煤矿,90万吨规模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资源整合煤矿必须达到规定最低规模。

  上述负责人强调、对自律意识不强、仍在盲目增产,恶意竞争的煤炭企业,要核减其铁路运力,限制煤炭进港和销售,列入安全监管、检查重点名单,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限制劣质煤进口改进考核指标

  日前,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六部门制定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办法对煤炭含硫量、灰分等指标做出严格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起,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在煤炭进口环节,国家设定门槛以减少对国内市场的冲击。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也特别提出,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和异地利用,禁止进口劣质煤炭用于发电。

  按照煤炭脱困方案,发电企业要按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新的质量标准进口煤炭,禁止高灰高硫进口煤的使用,海关、质检部门要组织开展进口劣质煤专项检查,环保部门要对重点地区火电厂使用高硫、高灰燃煤和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并给于严肃处罚。

  除此之外,为避免煤炭企业盲目扩大产量,国有煤炭企业的考核机制将优化,或取消产量、销售收入、业务收入等考核,引导企业合理组织生产。

  国家将加快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创新交易方式,引导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加强合同履行检查,惩戒违约,为煤炭企业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大型煤炭、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供货协议,稳定供需关系,化解价格风险。对煤电双方签订的供需中长期合同,运输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鼓励上下游企业优化整合,进行资产重组。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