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天然气8月起首次涨价
责任编辑:zoko    浏览:800次    时间: 2015-08-05 13: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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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居民用气:3.31元/立方米,一般工商业用气:3.42元/立方米 去年8月起,昆明市开始天然气置换。最近,云南昆仑燃气向昆明主城区居民发放了天然气价格调整告用户书,称昆明市居民天然气价格将从今年8月1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为3.31元/立方米。这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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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气:3.31元/立方米,一般工商业用气:3.42元/立方米
   去年8月起,昆明市开始天然气置换。最近,云南昆仑燃气向昆明主城区居民发放了天然气价格调整告用户书,称昆明市居民天然气价格将从今年8月1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为3.31元/立方米。这成为昆明启用天然气近1年后首次涨价。
   8月1日起天然气价格上调
   在多个已置换天然气的小区都可见到云南昆仑燃气向昆明主城区居民发放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告用户书。告用户书称,昆明市居民天然气价格将从今年8月1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天然气价格为3.31元/立方米。
   在昆明市发改委官网上,记者发现7月22日已贴出一则“我市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的消息:“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3.31元/立方米,一般工商业用气价格调整为3.42元/立方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户每月用气在10立方米以内(含10立方米)的用气量,仍按2.00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
   为过渡价格 置换完后再听证
   发文件就涨价,这合理吗?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表示,天然气是否属于公共生活必需品,在定义上有一些争议。水电等公共必需品无法代替,而天然气还有煤气、液化气、电等能源可替代。但单方面涨价,会损害已经安装天然气管道用户的利益,应召开听证会,就价格上涨征求民众意见。
   对此,昆明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之前的采访中也进行过解释: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城市居民生活管道煤气(天然气)价格属听证目录范围,但由于目前情况特殊,不具备召开价格听证会的条件。现阶段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管网建设尚未完成,不能满足全市统一进行天然气和煤气置换工作的要求,管道天然气成本无法审核,因此该价格只是临时性的过渡价格。等置换工作全面完成后,昆明市发改委将对天然气供气成本、企业运行成本等情况进行监审核算,得出各项数据后,才能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的相关程序制定正式价格。届时将召开价格听证会,向社会公布价格组成、各项成本情况。
  人均用气每月多花2.83元
   去年昆明市发改委制定的昆明主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为临时价格:居民用气价格初定为2.98元/立方米。此次调价后,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涨0.33元。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昆明输油气分公司提供的中缅天然气管道缅甸天然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天然气热值平均值为37.712兆焦/立方米,而云南省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报告显示,2013年1月~8月昆明人工煤气热值平均值为16.185兆焦/立方米,两者热值比约为2.33。昆明市使用煤气数据显示,昆明每月人均使用煤气20立方米,按照这一数字,昆明每月人均使用天然气8.58立方米。以此测算,昆明每月人均使用天然气将多花2.83元。
   涨价后仍比煤气划算
   在使用天然气灶具和用气习惯不变的情况下,调价后的天然气仍比使用煤气划算。据了解,现行煤气居民价格为1.60元/立方米,按昆明居民用气临时价格2.98元/立方米,使用8.58立方米天然气,在使用天然气灶具和用气习惯不变的情况下,居民用户每月减少支出6.43元。即使现在多支付2.83元,比使用煤气,居民用户每月仍少支付3.6元。
   用户缴费方法
   对于此次调价,云南昆仑燃气将按照“适当让利,平稳过渡”的原则,做好调价有关工作。
   1 凡属逢双月超标缴费的用户,抄表时间为今年8月份的,本次抄表气量全部按原价格,即2.98元/立方米进行结算。
   2 凡属单月抄表的用户,抄表时间为今年9月份的,实际用气时间为7~9月份,本次抄表气量一半按原价格计算,另一半按调价后价格计算。
   3 8月份和9月份在约定时间未抄到表的用户,其用气量按照使用天然气月份的月均用气量计数。
   4 特殊情况双月抄表用户可在今年8月20日前,单月抄表用户可在今年9月20日前到昆仑燃气属地服务站联系。
   5 使用IC卡智能燃气表的用户由于采用的是预购气消费方式,不存在调价前与调价后价差结算的问题。此类用户自今年8月1日起,购气时均执行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对于已置换使用天然气的IC卡智能燃气表用户,如尚未接到昆仑燃气办理人工煤气剩余气量转用天然气差价补交的,请务必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结算手续。逾期将按调整后的天然气价格补交差价。
   6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每户每月用气量在10立方米以内(含10立方米)的用气量,按2元/立方米执行,超出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全省统一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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