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5年煤炭产量控制在1.46亿吨以内
责任编辑:zoko    浏览:914次    时间: 2015-08-26 14:04:46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日前联合发文,确定2015年山东省煤炭产量控制在1.46亿吨以内,较2014年减少200万吨。据悉,山东省目前有煤炭生产矿井174处,核定生产能力1.72亿吨/年。山东省将以控制目标为指导,合理制定控产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控制目标,确保实..

分享到:

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日前联合发文,确定2015年山东省煤炭产量控制在1.46亿吨以内,较2014年减少200万吨。

据悉,山东省目前有煤炭生产矿井174处,核定生产能力1.72亿吨/年。山东省将以控制目标为指导,合理制定控产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控制目标,确保实现产销平衡。重点限制不履行采煤塌陷和环境治理义务的煤矿,以及安全保障条件差、地质条件复杂、煤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标准和资源压覆严重的煤矿产量。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于亏损严重、煤炭库存过高的煤矿,要有计划地组织停产检修。对于上半年煤炭产量已超过公告生产能力50%的煤矿,下半年必须减产、限产,确保全年产量不超预期目标。

同时,山东省积极稳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对于已列入关闭计划的小煤矿,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对于确定保留的小煤矿,要严格技改程序和标准,严防以改造名义逃避关闭,严防在改造区域擅自组织生产。逾期未完成淘汰任务的煤矿,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立即关闭。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