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市场化 关键在于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四)
责任编辑:zoko    浏览:2138次    时间: 2014-04-24 13: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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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现市场公平竞争,需要完善制度,更需执行力度日前,为配合国家扶持光伏产业新政的实施,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推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保障用户和投资利益在惠及民生、实现双赢前提下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光伏产品检查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有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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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市场公平竞争,需要完善制度,更需执行力度

日前,为配合国家扶持光伏产业新政的实施,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推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保障用户和投资利益在惠及民生、实现双赢前提下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光伏产品检查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有关企业资格评审规范。这与在此期间,一些省区和地方行业组织,已经公布、或正在紧锣密鼓制定的办法与实施细则,无疑是出于相同的目的,都是为了给光伏产业的市场竞争,创造最必要的公平和公正的环境条件,这是现代市场制度建设十分必须的法制规范。

这一机制建设,反应了现代市场竞争中,公平、公正的实现必须坚守的原则:公平是建立在商品和服务价值上的靠商品来说话的公平,公正是建立在企业间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地位的均等,这种公平公正是以实现“惠民”“双赢”为目的起步要求。

所以,可以这样形象的比喻:商品认证是商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企业资格评审是企业获得通行证进入市场参与公平竞争的必须安检。产品认证和企业资格审核是实质上统一的相成和制约,它们组成了公平竞争的现代有序市场的第一道“门坎”。

我国的光伏产业市场化当前亟待这样的“门坎”、这种的“相成和制约”。

这是由于:我国光伏市场化发展目前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产品在尤须进一步优质化前提下的降低成本:国家在扶持光伏发展和用于民生的巨大绿色投入、社会对光伏投资长期稳定的可靠期待,企业效益与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的诚信合法实现,无不依靠进入市场的光伏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诚信服务来说话和保证。

还因为:产品检查认证,不仅发放的是合格产品的市场准入证,而且是生产这一产品的企业对国家、社会、企业和用户的最根本的承诺:而,与之相关联的企业资格评审,则是企业要实现这一承诺所必备的资质和条件,是企业对自己的商品和服务所给予的最基本的保证。有了这种保证和承诺和公正审核和判断,商品和企业在市场上的平等竞争才有保障,才不会偏离。

于是,商品认证与企业资质审核这一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然意味着我国光伏市场向规范化前进了一大步。进入这一市场的统一门坎已经设定,已不允许任何部门、任何山头私设和另设门坎,在公平竞争上划禁区、给自己留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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