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用天然气拟涨0.25元 西安每立方或调至2元
责任编辑:chinalng    浏览:1420次    时间: 2010-08-24 15: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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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地拟从1.75元调为2元,汉中居民生活用气新定价格为2.30元。其他市县同幅度调整   拟统一全省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每户每月1元   继6月1日国家上调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后,我省相关部门也积极调研天然气价格,制订天然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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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地拟从1.75元调为2元,汉中居民生活用气新定价格为2.30元。其他市县同幅度调整

  拟统一全省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每户每月1元

 

  继6月1日国家上调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后,我省相关部门也积极调研天然气价格,制订天然气调价方案。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民用天然气拟调价方案,并将于9月8日对此方案进行听证。

  目前我省已有57个市县用上了天然气,靖西方向关中各市县居民用气现行价格统一为1.75元/立方米。

  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方案,按从紧安排居民销售价格调整的原则,根据测算,拟对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供气成本不能弥补部分由非居民用气价格承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市区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从现行每立方米1.75元调整为2元,汉中居民生活用气新定价格为2.30元。其他市县同幅度调整(对个别盈利水平较高的市县,销售价格适当少提)。

  此外,拟统一全省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1元。居民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维修除更换零部件按成本收取材料费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释疑

  1.上次调价是什么时候,是否召开听证会?

  上次我省调整天然气价格是在2006年3月15日,当时居民用气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商业及加气站用气每立方米提高0.35元。2006年3月15日调价前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是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制定的,城市用气不分用户类别实行综合销售价格,如关中地区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等市县统一综合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6元。同时对城市集中采暖锅炉用户的用气价格在当地综合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优惠0.1元执行。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当时没有组织召开听证会,因为按照当时的听证办法,天然气调价没有列入调价听证目录内,但是,省物价局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企业及单位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了意见,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调价方案进行了公告。

  2.此次调价何时开始?

  据介绍,此次调价召开听证会,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履行必须的程序,听证会后,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完善调价方案后确定调价时间。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从6月1日开始,国家已经上调了天然气出厂价格,涨幅为0.23元,而我省民用天然气此次拟调价幅度为0.25元,只是在国家调整出厂价的基础上上调了2分钱,就是为了保证居民生活不会因天然气价格的上调受到太大的影响。

  3.听证会代表如何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并通过省物价局网站进行公示,此次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有11人,经营者代表包括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等4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各两名,政府相关部门3家。公民对《陕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送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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