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媒体报中俄“亚马尔LNG”合作项目生效
责任编辑:hitlng    浏览:906次    时间: 2014-03-11 08:37:21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 据俄塔斯社3月7日消息,俄亚马尔液化气公司称,中俄政府间落实“亚马尔液化气项目” 合作协议生效。协议约定,中俄双方将为投资提供良好条件,俄方需为项目加强刺激税收条件,包括采气免开采税、出口独联体地区免进口关税、进口设备免增值税等,上述税收优惠在俄尚..

分享到:

 据俄塔斯社3月7日消息,俄亚马尔液化气公司称,中俄政府间落实“亚马尔液化气项目” 合作协议生效。协议约定,中俄双方将为投资提供良好条件,俄方需为项目加强刺激税收条件,包括采气免开采税、出口独联体地区免进口关税、进口设备免增值税等,上述税收优惠在俄尚属首次。

  中方保证每年至少购买300万吨液化天然气,并推动中国金融机构对项目融资。项目将在南坦别伊天然气田基础上建设年产1650万吨的液化天然气工厂。该地区探明储量为9070亿立方米。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该气田初步探明天然气储量为9270亿立方米。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公司落实这个项目,该公司的股东是诺瓦泰克公司(60%),法国道达尔石油(Total)公司(20%)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20%)。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