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5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进一步调整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与2021年发布实施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相比,此次调整主要是将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类型渔船休渔结束时间由8月1日12时延长至9月16日12时,休渔时间为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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