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3 8月2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进口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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