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压将构建跨区输电“主动脉”(二)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613次    时间: 2014-06-10 09:55:10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过去我国电力建设主要遵循区域自给的原则,电源建设和用电荷载距离较近,电力以网内调度为主,所需煤炭从内蒙、山西等能源基地通过铁路运往各地电厂。这种模式可以降低输电损耗,且各省可根据自身用电情况灵活建设,在过去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便利。然而,近年沿海..

分享到:

过去我国电力建设主要遵循区域自给的原则,电源建设和用电荷载距离较近,电力以网内调度为主,所需煤炭从内蒙、山西等能源基地通过铁路运往各地电厂。这种模式可以降低输电损耗,且各省可根据自身用电情况灵活建设,在过去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便利。然而,近年沿海地区的高速发展带动区域用电量猛增,由于跨区送电建设不足,当地政府为满足电力供应而不断在区域内新建火电设施,导致京津塘、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火电密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随着火电密度的不断提升,我国尤其是沿海地区的环境承载力迅速降低,近年来沿海地区空气污染问题愈演愈烈。2013年雾霾波及25个省份、100多个大中型城市,平均雾霾天数达29.9天,对民众身心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中科院研究表明,燃煤为城市雾霾最大来源之一,直接来源占比18%以上,二次无机气溶胶也部分由燃煤产生。因此,沿海地区限制火力发电,成为解决雾霾的关键手段之一。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同时,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火电限制、及小电机组淘汰。

与此同时,沿海地区的发展却在不断刷新对电力的需求。根据能源局统计,电力相对GDP的弹性系数约为0.8,假设宏观经济增长保持在7.5%,则未来电力需求年增速约在6%。由此则问题产生:一方面,经济发展需要加大电力供应;另一方面,雾霾治理却需要限制火电。在我国“一煤独大”的能源结构下,沿海地区经济与环境的困局随之而来,两者矛盾日益明显。根据相关测算,在火电严格零增长的条件下,北京、天津、江苏等电力消费大省(市)未来五年电力总缺口将以大于20%的速度增长。因此对于沿海地区,破解供电难题的近乎唯一方法在于加大外省电力输入,“以电代煤”。

相较而言,我国煤炭资源近80%集中在西北部地区,而该地区煤电装机却只占全国的25%,火电密度远低于沿海地区,尚有非常大的环境承载空间。西北地区产业结构较为单一,自身的火力发电产能已经过剩,加之电力外送不畅通,导致电厂向高能耗企业回复优惠电价,加剧了能源浪费。在西部建设电厂后,由输煤转变为输电,不仅可以统筹东西部环境容量,西部地区还可以通过电力外送分享东部省份经济发展福利,充分利用火力发电产能,淘汰高能耗项目,节省铁路运力。

根据能源局《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我国“十二五”期间将建设16个大型煤电基地,2014年鄂尔多斯、锡盟、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9个煤电基地开工和启动前期工作规模7000万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的8%。

发电站规模的提升可以显著提高煤炭燃烧效率,并降低应用先进环保技术的单位成本,从而获得更低单位煤耗及排放,减少对环境影响。因此“西电东送”、“加快能源基地建设”、“沿海地区以电代煤”是优化全国资源配置,同时满足东、西部长期利益的战略举措,跨区输电将是我国未来电网发展的大趋势。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