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污染“摸底”后:多部委将再作详细调研(三)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662次    时间: 2014-04-22 10:41:36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修复成本巨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这就使得土壤污染的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在国外,土壤修复已经开展多年,中国开展的时间尚短,仍然处于试验阶段和市场培育期。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从最初原国家环保总..

分享到:

修复成本巨大

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这就使得土壤污染的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在国外,土壤修复已经开展多年,中国开展的时间尚短,仍然处于试验阶段和市场培育期。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从最初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布通知,到环保部牵头制定《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国对于土壤修复日益重视。

我国土壤污染类型包括农业耕地污染、城市棕色地块(工业搬迁后留下的未经修复的土地)污染以及矿区土壤污染。不过,要想对这些土壤进行污染修复,所需资金数额巨大。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副教授蓝虹撰文称,仅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农业耕地而言,即使采取土壤修复成本最低的植物修复法,每公顷(15亩)的修复成本也将达到30万元,耕地修复所需资金总额将高达6万亿元。

另外,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原先城市中的大批工业企业搬出城区,退出的原址凭着优越的地理位置,产生了大量城市棕色地块,在这些工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或者开发为商业设施之前,必须开展土壤修复。这些至少有30万块,治理棕色地块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可能达到几十万亿元。

至于矿区开发所造成的土壤污染,需要土壤修复的废弃矿山面积约150多万公顷。保守测算,每公顷治理资金最少需要9万元,则资金需求为1400多亿元。

张旭辉分析,目前,国家财政用于治理土地的费用,主要以专项资金的形式划拨,有国家发改委负责的国家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环保部和财政部负责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通常,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都需要地方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

中国环境修复网主编高胜达认为,在这种修复面积大、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政府要主导建立污染土地风险评估等级系统,确立场地修复优先次序,并根据场地用途,确定治理目标。

对于城市中的棕地修复,因为地价较高,其修复费用可以通过各地政府或房地产企业以土地开发增值的方式解决。但是耕地污染,就在于如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修复。

国务院部署跟进

庞大的资金需求,没有社会资金的投入,肯定是解决不了的。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总工程师宋云对表示,政府应该通过经济和财政手段,为棕地修复和再开发提供激励机制和筹措资金。比如,环境税、清理补贴、贷款、担保、市场许可证等。

至于目前的政府投资,宋云表示,主要用于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事实上,政府部门已经认识到,并对污染的土壤进行防治和保护。根据国务院部署,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同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

3月18日,环保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强化科技支撑,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在不久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因为即使在资金、技术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土壤的治理过程仍然漫长。尤其是应该控制现有污染,防止出现治理后再污染的情况。

此前呼吁已久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如今也被高层重视。今年两会期间,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提到,该法目前已形成初稿,加快立法,将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法律保障。

张旭辉说,立法缺失是治理修复当前的最大问题。其次,资金问题,国家财政不可能全部兜底,必须建立以“污染者付费”为核心的污染责任制度,让污染责任者为修复掏钱,同时也给污染者敲响警钟,制止污染土地进一步增加。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