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微刺激第三波出炉 鼓励和释放民间投资动力(三)
责任编辑:zoko    浏览:1557次    时间: 2014-04-24 13: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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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释放企业投资活力中国经济走势已初步印证了高层此前有关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关键判断。这也预示着本次稳增长,将明显有别于上一届政府在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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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企业投资活力

中国经济走势已初步印证了高层此前有关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关键判断。这也预示着本次稳增长,将明显有别于上一届政府在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让企业拥有投资自主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以结构改革推动结构调整、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

因此,政府将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改革创新投资管理,减少、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尽快发布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

在去年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之后,中国已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政府今年重要工作。而防控不良贷款,亦是今年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业最关注的重点。这也令政府和中央企业投资主导新一轮投资增长力不从心。

在这种大环境下,鼓励民间投资可能被寄予众望。数据显示,中国民间固定投资增速一直保持高于全国固定资产投资,2013年两者分别为21.5%和17.9%。

为了通过改革释放经济增长红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政府应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对清单以外的,各类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严禁将审批事项转为有偿中介服务。

中国还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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