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印发《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全文)(一)
责任编辑:zoko    浏览:2208次    时间: 2014-06-13 09: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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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印发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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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6日

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根据环境保护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以及自治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量控制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按照自治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总体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2014年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总量控制目标。2014年我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69.23万吨以内,较2013年增长不超过2.5%,较2010年增长不超过9.6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71.65万吨以内(含机动车),较2013年下降5%以上,较2010年增长不超过21.79%;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7.37万吨以内,与2013年排放量持平,较2010年增长不超过0.9%;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4.12万吨以内,与2013年排放量持平,较2010年增长不超过1.48%。各地州市2014年总量控制工作目标见附表。

二、重点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减排项目:共147个(含目标责任书项目及2013年未完成项目,下同),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09万吨、氨氮0.19万吨。

1.工程减排项目137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07万吨、氨氮0.1877万吨,其中:工业企业工程治理项目48个,削减化学需氧量0.42万吨、氨氮0.01万吨;新建、扩建和增加收集管网的污水处理厂(站)及废水资源化利用等减排项目89个,削减化学需氧量1.65万吨、氨氮0.18万吨。

2.结构减排项目10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0.02万吨、氨氮0.0028万吨。

(二)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共134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6.14万吨。

1.工程减排项目89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84万吨,其中:电力行业减排项目38个,预计减排2.42万吨;钢铁、焦化行业脱硫项目26个,预计减排1.53万吨;其他行业工程减排项目25个,预计减排0.89万吨。

2.结构减排项目45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3万吨,其中:关停小火电项目8个,预计减排0.74万吨;关停小炼铁项目9个,预计减排0.16万吨;关停其他落后产能项目28个,预计减排0.4万吨。

(三)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共172个,预计减排氮氧化物10.6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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