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
责任编辑:zoko    浏览:737次    时间: 2014-03-22 16:35:05      

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9550540085: QQ号: 929496072 or 邮箱Email: Lng@vip.qq.com

摘要: 为了规范乌鲁木齐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打击违法经营使用液化石油气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3月12日,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在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灌瓶厂的大院里,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市建委燃气办工作人员对1400多..

分享到:

 为了规范乌鲁木齐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打击违法经营使用液化石油气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3月12日,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在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灌瓶厂的大院里,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市建委燃气办工作人员对1400多个液化气罐进行检查,这些到了使用年限的气罐将由检测站做切割报废处理。
  乌鲁木齐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主任科员刘克勇向记者透露,合法气瓶瓶体上印有特殊的“身份证”,“XA”代表乌鲁木齐,“01”代表新疆燃气集团,后面的编码代表钢瓶的流水编号。此外,瓶体上还要打上公司名称及“液化石油气”字样以及钢瓶的使用年限。“液化石油气钢瓶是承压容器,而液化石油气又是易燃易爆设备,因此,国家标准规定,一个15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年限为15年,每4年要强制检验一次,到了15年使用年限就必须强制报废。”刘克勇说。
  在新疆燃气集团液化气经营中心大瓶供气站,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站的销售记录,记录本上详细记录了销售时间、钢瓶规格、钢瓶瓶号、用户证件号码以及用户签名、站点销售人员签名等。
  新疆燃气集团灌瓶厂经理许志江介绍,灌瓶厂给燃气集团下属的市区各个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供气,在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有关通告后,他们对液化石油气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加强管理,没有相关手续是无法从这里拉走一瓶气的。当各个供气站把钢瓶拉过来的时候,他们也要对钢瓶进行检验后才充气,以防止给乌市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乌鲁木齐市建委燃气办副主任张胜利表示,随着天然气进城,乌鲁木齐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用户越来越多。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供应给一些自建房住户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使用。市建委燃气办联合质监、安监、公安、运管等部门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清理整顿,坚决将黑罐、黑气治理出乌鲁木齐市场。同时,张胜利提醒广大市民,乌鲁木齐市现有的7家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向广大用户敞开供应。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